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先主动出示表明其身份的执法证件。
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当事人没有异议、罚款在一百元以下的轻微电力行政案件,可以当场进行处罚。向当事人罚款的,应当开具罚款单。
电力行政执法除当场处罚的以外,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审查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作出处理决定并制作处理决定书;
(四)送达处理决定书;
(五)执行处理决定;
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电力行政执法立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有明确的事实根据,主要证据确凿;
(三)有明确具体的执法对象;
(四)属于电力行政执法范围和电力行政执法部门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