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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崔善红
6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持续巩固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成果,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省法院对18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44名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
6月21日,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全省法院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举行。该活动主会场设在海口地区,其他各法院结合毒品案件审判情况分别开展宣判活动。
活动当日,在海口主会场,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海口中院依法对被告人农某某、陈某某等10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农某某、陈某某死刑,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死缓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的刑罚。龙华区法院、美兰区法院、琼山区法院分别对3案5名涉毒犯罪分子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
全省其他各法院也积极开展禁毒公开宣判活动,儋州市法院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7名涉毒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师生代表200余人到场旁听。万宁市法院依法对3起贩卖毒品案件的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集中公开宣判。临高县法院、洋浦法院、陵水县法院、三亚城郊法院、定安县法院等均开展集中公开宣判活动。
据悉,省高院在6月初就向全省法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6·26”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暨禁毒宣传月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本次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公开发布禁毒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月活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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