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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6日中午,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推动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洲地产有限公司与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合作设立广西信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及中洲地产作为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18.4亿元。合伙企业将投资于被投资企业,并用于偿还债务及投资项目后续建设及费用支出。
广西信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4,100万元,信达资本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GP)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比0.02%;信达深分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LP1)现金出资人民币420,000万元,占比69.52%;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2)其他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比0.33%;中洲地产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其他出资人民币182,000万元,占比30.13%。
另外,出资时间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一次性或分批出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五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予以延期1 年;投资期满后,合伙企业清算注销或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等方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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